我校2017年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于7月18日结束。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统考录取最低214分,环境设计专业统考录取最低215分,绘画专业统考录取最低214分。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录取最低112分,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录取最低115分。音乐表演(键盘)专业统考录取最低115分。
舞蹈表演专业统考录取最低183分。
上一条:我校部分省份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结束成绩可查询
下一条:我校2017年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