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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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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师范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2025-06-29作者:点击:

欢迎你,新同学!祝贺你升入大庆师范学院本科学习!请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到校报到。

一、报到手续:专升本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和《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到校报到。

二、报到时间地点: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于830日(以当地邮政部门的邮戳日期为准)前向学校招生办提交书面请假报告。请假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假的,请将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报告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63712      收 件 人:李老师

2.新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文学院一楼招生就业处127办公室)当面请假的,将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申请提交李老师,并办理认可手续。

除以上两种请假方式外,其它请假方式一律无效。

三、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的,需原党组织发起网上转接申请,由本人携带党员材料密封,报到时交至所属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办理线上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关系不能网上发起转接申请,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委员会,去往单位为: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由本人携带,报到后交所属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入团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的,需在开学后由本人携带团员材料(密封),报到时交至所属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在线上进行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住宿的床上用品自备,学校不统一采购,床铺内径尺寸1.9米*0.9米(自备行李请按此规格配备)。

五、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

1、学费:法学4000元/年.人、旅游管理4000元/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00元/年.人、自动化5000元/年.人、音乐表演9000元/年.人、学前教育3500元/年.人、小学教育3000元/年.人、市场营销4000/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500元/年.人、商务英语4500元/年.人、电子信息工程4500元/年.人、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年.人、环境设计9000元/年.人、音乐表演9000元/年.人、学生入校后缴纳。

2、住宿费标准:8人间600元/年/人;6人间8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3.新生入学可自愿在属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需由医生填写到《大庆师范学院新生入学体检表》(照片处需医院骑缝盖章),携带体检表、化验单入校后上交学校装档使用;新生也可入校后集中体检,体检费按学校招标的医疗机构中标价格支付。

六、学校助困、助学及奖优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3.年度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设立年度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4.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自2019年起,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赴黑龙江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享受同等政策。每生每年补偿或代偿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0元。

7.省级公费师范生教育资助。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同时还可获得生活补助,每生每年6000元。

8.“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具有铁人精神特质,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设立“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

9.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学校师生员工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11.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2.学费减免。减免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当前就读学年学费。

13.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助。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对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等四类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发放金额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1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15.困难补助。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学习、生活,为部分学习、生活中遇到突发、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1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7.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度收费标准为400元,重残一二级大学生160元/年、非大庆市户籍的低保大学生160元/年或回户籍地参保,大庆市户籍低保大学生回社区办理。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温馨提醒: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因国家奖助学金和部分资助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预计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其他资助项目的同学,可通过支付宝或报到后在线下银行申办黑龙江省社保卡。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要谨防骗子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家长、老师,以及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0459-5510158。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庆师学工”微信公众号。



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6月7